转让合伙律所莘诚全流程代办
- 供应商
- 北京莘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280000.00元每个
- 品牌
- 莘诚
- 保障
- 办理不成功,全额退款
- 服务优势
- 专人受理 一站式服务 绿色通道
- 联系电话
- 13161973589
- 服务热线
- 17801094131
- 董事
- 沈海丹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现代城C座806
- 更新时间
- 2024-05-28 07:00
公司名称: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制)
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办公楼,地址可续租
注册日期:2019年
注册资金:50万
转让原因:经营的不是很好,就委托莘诚来转让了
变更律所向局报送材料:
1、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
3、拟设立律师事务所章程(需申请人签名);
4、设立人个人简历及执业经历(普通合伙所出具三名合伙人以上);
5、设立人身份证明;
6、设立人**律师资格证明(或法律书副本)和证明;
7、设立人执业情况证明(律师执业证,普通合伙所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个人所出具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8、住所证明(要求非住宅用房,房屋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有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9、资产证明(普通合伙所需30万元以上的存款时段证明;个人所银行出具10万元以上的存款时段证明);
10、与原执业单位财务、案卷等结清的证明;
11、协理员(具备设立党支部的要同步提交设立党支部的有关材料,聘用人员所在支部出具的证明书并加盖公章);
12、财会人员聘用证明(会计书);
13、个人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保证依法专职执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停止执业等处罚记录等);
14、申请设立合伙所的同时提交书面合伙协议和负责人人选。
如有意向(如买方愿意接受律师留所,可提供一到两张可担任合伙人资格的律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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