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伙律所莘诚全流程代办

供应商
北京莘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认证
报价
280000.00元每个
品牌
莘诚
保障
办理不成功,全额退款
服务优势
专人受理 一站式服务 绿色通道
联系电话
13161973589
服务热线
17801094131
董事
沈海丹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现代城C座806
更新时间
2024-05-28 07:00

详细介绍

莘诚受合伙人委托,转让一家北京合伙律师事务所,成立满3年了,目前协商的是可以留一名合伙人,律所已经做过初步尽调,没有任何不良信息、记录啥的;这家律所是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转让,所以不会存在内部争议,这个律所如果您中意的话,可以来莘诚公司/微信/电话和我们了解详情。

公司名称: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制)

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办公楼,地址可续租

注册日期:2019年

注册资金:50万

转让原因:经营的不是很好,就委托莘诚来转让了

变更律所向局报送材料

1、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

3、拟设立律师事务所章程(需申请人签名);

4、设立人个人简历及执业经历(普通合伙所出具三名合伙人以上);

5、设立人身份证明;

6、设立人**律师资格证明(或法律书副本)和证明;

7、设立人执业情况证明(律师执业证,普通合伙所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个人所出具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8、住所证明(要求非住宅用房,房屋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有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9、资产证明(普通合伙所需30万元以上的存款时段证明;个人所银行出具10万元以上的存款时段证明);

10、与原执业单位财务、案卷等结清的证明;

11、协理员(具备设立党支部的要同步提交设立党支部的有关材料,聘用人员所在支部出具的证明书并加盖公章);

12、财会人员聘用证明(会计书);

13、个人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保证依法专职执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停止执业等处罚记录等);

14、申请设立合伙所的同时提交书面合伙协议和负责人人选。

如有意向(如买方愿意接受律师留所,可提供一到两张可担任合伙人资格的律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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