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的商业模式:代言人+合伙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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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莞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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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13143659518
联系人
钟小霞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2室
更新时间
2024-07-04 11:00

详细介绍

2023年可以说是崭新的一年,我们终于熬过了这三年疫情,各个企业老板都摩拳擦掌,准备在23年大干一场,而传统的分销模式已经不具有吸引力了,那为什么不让消费者自己成为平台的代言人呢?

于是推出了一个新的商业模式——代言人+合伙人模式

用户体系

一、代言人模式

用户可购买指定商品成为代言人,享受按消费排名的代言人奖励。

(1)平台不定期推出代言人活动,用户购买对应商品,本期内的前100名享受该款产品总计10%利润的引流费用。

(2)平台不定期推出代言人活动,用户购买对应商品,本期内的101~1000名享受该款产品总计10%利润的引流费用。

(3)平台不定期推出代言人活动,用户购买对应商品,本期内的1001~10000名享受该款产品总计10%利润的引流费用。

举例:

假设某商品的总销售额为10亿元,该单品毛利率为30%。

该单品的毛利为3亿元。

第一期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人=30万/人

第二期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0人=3万/人

第三期代言人收入=单品利润3亿×10%=3000万÷10000人=3000/人

在代言人模式中越早进入收益越高

二、合伙人模式

合伙人模式是以成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排名为基础的奖励机制

(1)平台招商前100名成为合伙人的用户,每月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

(2)平台招商101-1000名成为合伙人的用户,每月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

(3)平台招商1001-10000名成为合伙人的用户,每月可平分全平台利润5%的合伙人奖励。

如何成为合伙人呢?

用户可以购买商品成为销售员,销售员享受直推订单的销售员奖励。

销售员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可享受按成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排名的合伙人奖励,合伙人享受全平台分红,按全平台销售利润与合伙人对应的比例享受合伙人奖励。

三、**合伙人模式

合伙人也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享受全平台利润分佣奖励。

**合伙人则不用根据时间而是根据身份享受对应身份设定的全平台总销售利润一定比例的分红池分红资格。

假设平台有10000个主管,那么平台每月拿出5%的利润,作为主管的**合伙人奖励,平均分配。

假设平台一年的总销售额为2000亿元,所有商品毛利率均为30%。

平台一年就有600亿的毛利。

种子轮 1-100名:5%

天使轮 101-1000名:5%

c轮 1001-10000名:5%

d轮 10001-100000名:5%

合伙人总计20%推广补贴

1、种子轮(100名)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人=3000万/年/名

2、天使轮(1000名)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0人=300万/年/名

3、c轮(10000)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00人=30万/年/名

4、d轮(100000)年收入=年利润600亿×5%=30亿÷100000人=3万/年/名

销售主管:15%人力资源费用

1、主管年收入=年利润600亿×3%=18亿

2、**主管年收入=年利润600亿×3%=18亿

3、经理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5%=15亿

4、**经理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5%=15亿

5、总监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12亿

6、**总监年收入=年利润600亿×2%=12亿


全网分红的模式制度,代言人的模式制度,合伙人的模式制度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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