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电发票的7个热点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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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5-29 07:00

详细介绍

1、企业是试点纳税人,应如何开具全电发票?是否可以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

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通过开票业务模块,选择不同的发票类型,录入开具内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校验通过后,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全电发。目前,税务机关暂不为纳税人代开全电发票;

 2、企业是试点纳税人,销售商品种类较多,开具全电发票时是否需要开具销货清单?

全电发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无*大开票行数限制,交易项目明细能够在全电发票中全部展示,无需开具销货清单

 3、企业是试点纳税人,需补开具原税率的发票该如何操作?

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试点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4、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如何使用开具金额总额度?

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全电发票的7个热点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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