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广东省内典当行直接从省金融办拿到的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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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总监
- 魏洋硕
- 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38号1号楼B座15层212号
- 更新时间
- 2024-05-20 12:03
新注册广东省内典当行直接从省金融办拿到的名额
广东省内新注册典当行,直接省金融办审批的名额,后期材料从区里递交上去审核速度会很快,效率高。如您正在找广东地区的典当行注册合作方,欢迎随时致电详询(主页或者头像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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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申报审批-核名-组卷-区审批,市审批,省审批-开设临时账户入资-资格证批复-提交证明,询证,验资,审计,财报等证明材料-领取执照
具备下列条件的典当行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一)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二)近两年连续盈利;(三)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典当企业股权变更管理。
(一)典当行增加注册资本应当间隔1年以上。
(二)新增股东或者增资股东应与新设典当企业对股东的要求一致,防止不具备资格的企业和个人进入典当行业。对经营未满3年或近2年未实现盈利的企业进入典当行业严格审核,谨慎许可。
(三)对于对外转让50%以上股份,控股股东转让全部出资额,同时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及股权结构等重大变更事项须严格审核,防止个别典当企业借机变相集资吸储或倒卖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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