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民办幼儿园校长变更需要的申报条件
- 供应商
- 山东众米财税集团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5666756107
- 联系人
- 胡博
- 所在地
- 济宁高新区百丰商贸中心609号房(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09-22 08:00
济宁民办幼儿园变更材料清单
申报条件 | 民办学校申请重大事项变更,须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研究通过,并提前三个月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 ||||||||
申报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份数 | 是否需要 电子版 | ||||
(一)举办者变更 | |||||||||
1 | 变更申请表(原举办者提出) | 是 | 1 | 否 | |||||
2 | 举更协议书(原举办者与新举办者签定) | ||||||||
3 | 财务清算报告 | ||||||||
4 | 拟任举办者居民身份证 (拟任举办者为法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决策机构同意投资举办的会议决议) | ||||||||
(二)办学地址变更 | 变更申请表 | 土地使用权证明 | 房屋产权证明 |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 否 | ||||
5 | 办学场所的消防验收合格材料 | ||||||||
6 | 房屋抗震安全鉴定报告(2011年以来新建、改扩建的房屋无需提交) | ||||||||
7 |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 ||||||||
(三)名称变更 | 变更申请 |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
(四)校长变更 | 新任校长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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