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名称核准中字头工商总名称公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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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鸿企航(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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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总监
魏洋硕
所在地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38号1号楼B座15层212号
更新时间
2024-05-22 12:03

详细介绍

工商总局名称核准中字头工商总名称公司转让

       工商总局核名,各类中字头,国字头的名称核名,多次被驳回的名称重新核准,升集团公司,外省企业迁入。大部分客户不了解核名的具体申报流程。被驳回的基本上都是,字号重复,资料不齐,人员条件不符合,禁用字号申报这类型情况。因为反馈的意见不是特别全面,不知道具体修正哪些方面。所以屡次驳回,申报不下来。

我方申报基本上都是先让总局老师给看一下名称通过率,是否有占用,申报成功情况。所以成功率很高,通过不了具体原因出在哪里,老师也会给出反馈。如您正好遇到了一直申报不通过的情况,欢迎来电详询~(主页头像可以联系)

工商总局名称变更核准申请材料清单: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盖章)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写上与原件一致)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4、企业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注:其中外资企业投资方外国(地区)投资者为公司的提交登记注册证件、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有权签字人签字),证件、文件为外文的同时提交翻译件原件(加盖中国翻译单位公章)。其中,香港地区提交公司注册证和商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有权签字人签字)】

以上四项必备,以下两项根据企业名称情况提交:

5、含集团简称的提交集团登记证复印件(盖章)

6、组建集团的需要提交5家子公司执照复印件(盖章)

7、其他与名称使用相关的文件

公司起名的禁忌企业不得使用下列名称:对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以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以数字组成的名称。在一般情况下,企业不得冠以党政机关、军队和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其他法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名称。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可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在全国范围内,同行业企业的名称不得混同。外商投资企业可有与中文名称相一致的外文名称。

工商总局名称核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冠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有严格的要求,同时也将受到法律的更好保护。企业冠无行政区域就是表示该企在全国内不会重名,对于企业的发展壮大,开拓市场,提升企业zhi名度和无形资产具有重要的作用。


工商总局核名 核名 疑难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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