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办理入口
- 供应商
- 东莞市国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品牌
- 国成
- 规格
- 证书
- 地区
- 深圳
- 联系电话
- 13609624552
- 手机号
- 13609624552
- 联系人
- 曾老师
- 所在地
-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三联政通路5号409室(集群注册)
- 更新时间
- 2024-06-05 10:00
通用航空企业无人机营业许可证申请系统入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二) 有符合本规定第九条要求的民用航空器;
(三) 有与民用航空器相适应,经过专业训练,取得相应执照的 驾驶员;
(四) 按规定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通用航空经营无人机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具有满足下列 要求的民用航空器: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登记,符合相应的适航要求;
(二) 除民航局另有规定外,用于从事载客类、载人类经营活动 的民用航空器应当具有标准适航证;
(三) 与拟从事的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相适应;
(四) 从事载客类经营活动的,至少购买或者租赁2架民用航 空器;从事载人类和其他类经营活动的,至少购买或者租赁1架民用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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