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EMC标准CISPR 15:2009、IEC 61547:2009、IEC 61000-3-2:2009三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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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04 20:00
灯具的电磁兼容方面的****有cispr 15:2009、iec61547:2009、iec 61000-3-2:2009三个标准。
1. cispr15:2009: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干扰性能的限值和测试方法
标准覆盖的设备频率范围为9 khz~400 ghz,适用产品范围为:
计划用于照明、具有产品或分配光的基本功能,并打算连接到低压电源上或用电池工作的所有照明设备;
主要功能之一时照明的多功能设备中的照明部分;
仅用于照明设备的独立的辅助设备;
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设备;
霓虹广告标志牌;
计划在室外使用的道路/泛光照明;
运输照明(安装在汽车、火车上等)。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灯具类产品的骚扰度要求,要求谐波一般采用classa,但调光器(卤素灯、白炽灯等)用class d,小于25 w的节能灯用class d。具体参数值见标准文本。
2. iec 61547:2009:通用照明设备/电磁兼容抗扰性要求
iec 61547:2009规定了照明设备的抗扰度要求,主要适用于tc34负责范围内的照明设备,如低压电源或电池组供电的灯泡、辅助设备及灯具,不适用于在其它iec或cispr标准中对抗扰度要求已作出规定了的设备,如cispr15:2007中规定的照明设备。其主要包括对静电放电、射频电磁场、工频磁场、快速瞬变、注入电流、浪涌、电压下降及中断七个方面的试验。
3. iec61000-3-2:2009:电磁兼容性(emc).第3-2部分:极限值.谐波电流辐射的极限值(设备输入电流为16a/相位)
iec61000-3-2:2009标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供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主要规定了设备谐波电流辐射的极限值(设备输入电流为16a/相位)。根据该标准对设备的分类,照明设备属于a类(包含白炽灯调光器)和c类设备(照明设备),标准对a类及c类照明设备的谐波电流辐射的极限值分别进行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