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债权挂牌需要提供什么样的底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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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央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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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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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桥东龙凤山下
更新时间
2024-06-20 07:00

详细介绍

从一定意义上讲,私募债、定向融资工具、定向融资计划只是名称上有区别,其实质是一类产品。从交易所对定向融资类产品的定义来看,其并大多并未明确规定房地产企业不得发行相关产品,也未对融资用途进行限定。故房地产企业通过定向融资工具(定向融资计划)进行融资是可行的。由于定向融资工具属于非公开发行,故其发行对象一般不超过200人,其融资流程也和一般的私募债共通。

交易参与各方主体

一般认为定向债务融资交易作为直融类业务,真正发生**交易的主体为融资方与资金方,即挂牌方与认购方。而其余各方主体,通常或因交易需要、或因提供增信,才会参与交易。

(一)挂牌方

即融资方。挂牌方作为金交所会员,通过金交所交易平台发行定融产品。

(二)认购方

即资金方,通过金交所交易平台认购产品。一般为金交所会员。

1、自然人投资者一般要求为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需要充分理解并自行接受投资风险,通过风险测评,并作出相关承诺;根据各金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不同,可能要求具有一定的投资经历或金融行业工作经历;可能有一定的金融资产净值或存款余额要求。

2、机构投资者通常为依法成立且存续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由于各金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不尽相同,部分可能会对机构的资产净值设置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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