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诊所申请条件 重庆工商代办
- 供应商
- 美到美成(重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100.00元每个
- 美到美成
- 工商代办
- 江北区
- 公司执照代办
- 九龙坡区
- 公司注册
- 联系电话
- 13350358603
- 手机号
- 13350358603
- 经理
- 张经理
- 所在地
- 重庆市九龙坡、沙坪坝、江北、渝北、渝中、两江、南岸、巴南等全市均可办理
- 更新时间
- 2024-06-01 09:00
一、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二、人员(一)医师。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ye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护士。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三、房屋(一)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二)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三)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四、设备
(一)医师。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ye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护士。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三、房屋(一)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二)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三)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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