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诊所申请条件 重庆工商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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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6-01 09:00

详细介绍

一、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二、人员(一)医师。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ye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护士。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三、房屋(一)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二)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三)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四、设备


(一)医师。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ye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护士。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三、房屋(一)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二)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三)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四、设备

口腔诊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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