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产品强制性3C认证执行新版标准
- 供应商
- 深圳市商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3635147966
- 联系人
- 谢经理
- 所在地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布龙路227号格泰隆工业园A栋厂房一层110号
- 更新时间
- 2024-05-24 07:10
防爆电气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的标准已于2021年10月11日发布,2022年5月1日实施,标准更新及代替情况见表1。
表1. 防爆电气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更新对照表
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防爆电气》(cnca-c23-01:2019)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认监委2012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并根据tc28技术专家组形成的技术决议(见附件1~8),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修订了c《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防爆电气》。现将细则修订情况及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防爆产品3c认证实施细则修订主要内容
1、 防爆电气ccc认证依据的标准发生变更,表2-1具体变更情况包括:gb/t 3836.1代替gb 3836.1 、gb/t3836.2代替gb 3836.2、gb/t 3836.3代替gb 3836.3 、gb/t 3836.4代替gb 3836.4、gb/t 3836.5代替gb3836.5 、gb/t 3836.8代替gb3836.8 、gb/t 3836.9代替gb3836.9、gb /t 3836.31代替gb12476.5;删除gb 12476.1、gb 12476.4、gb12476.7、gb 12476.6。
2、 根据实际应用,调整附录b中部分关键件的名称和要求。
3、 根据新版标准规定,修订附录d中标准条款名称、标准条款内容。
二、防爆产品3c认证新版标准实施方案:
1、 即日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标准实施日期后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需要时依据tc28相关决议(见附件1~8)送样补充进行差异试验,并完成按照新版标准的确认,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迟应于2023年5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3年8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 对于2022年5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4、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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