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的工厂认证条件
- 供应商
- 南方泰利(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306003311
- 手机号
- 13306003311
- 总经理
- 邓瑞灿
- 所在地
- 厦门思明区银河大厦19E
- 更新时间
- 2023-10-31 13:09
绿色的工厂认证条件:申请企业开展以工厂为主体的绿色工厂创建和自评价工作。自我衡量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并根据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模版”并对照“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对工厂进行自我评价,完成《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步,创建绿色工厂并进行自评价工作。工厂依据绿色工厂的评价指标,逐项进行自我对照,看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其中可重点关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温室气体核查”、“节水评价”等多项指标。在完成创建工作后,根据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模板”完成《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第二步,选择的相关进购进行第三方《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现场审核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在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模板”的基础上完成《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第三步,各级主管部门进行评审、筛选及上报工作。这部分工作则无需企业参与。工信部根据《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和《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发布推荐名单,层层提交县级、市级、省级、工信部,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绿色工厂。评选绿色工厂,不仅可以得到国家扶持,同时也是企业对自身生产工作进行整顿,有利于以后的持续发展。如果企业条件允许,不妨积极争取。绿色工厂评选难度不小,一旦入选,同样也是企业自身实力的体现。
绿色工厂是什么?
绿色工厂是指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
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背景,思路,目标,流程是什么?
我们来您简单梳理一下:
总体思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建设主体,以公开透明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和标准体系为基础,保障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规范和统一,以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为绿色制造体系的主要内容。
建设目标
全面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到2020年,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绿色制造相关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基本建成。
在重点行业出台100项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10-20项绿色工厂标准,建立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标准,发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实施规则、程序,制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遴选一批第三方评价机构,
建设百家绿色园区和千家绿色工厂,开发万种绿色产品,创建绿色供应链,绿色制造市场化推进机制基本完成,逐步建立集信息交流传递、示范案例宣传等为一体的线上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化绿色制造服务机构。
绿色工厂
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
优先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通过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结构优化,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
绿色工厂(以下简称“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 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评价框架:
程序安排
(一)实施方案制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产业基础和特点、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本地区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5-8个重点领域、年度计划以及政策支持措施等
(二)评价创建效果。
(三)地方评估确认。
(四)确定示范名单。
(五)加强监督管理。
具体示范企业推荐流程
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园区对照相关标准或要求进行自评价,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绿色设计产品编写自评价报告,采用自我声明方式,不需第三方现场评价)。
评价合格的企业、园区,可按所在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程序,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各省、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确认后,向工信部推荐评估合格、在本地区成绩突出且具有代表性的绿色设计产品名录及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并随附相关材料。
工信部将在地方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评价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必要时采用现场抽查等方式,确定、省级、市级绿色设计产品名录及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名单,按程序公示后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