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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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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张文海
所在地
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1号院24号楼1层102-14
更新时间
2024-05-20 07:00

详细介绍

一、 规则体系

二、 减持主体

(一) 减持受限主体包括哪些?减持受限主体在哪些情况下不得减持?

(二) 董监高离职后是否存在减持限制?

(三) 大股东减持后,所持有的股份低于5%,是否还需要遵守大股东减持的相关限制?

(四) 创投基金作为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是否有特殊规定?

三、 减持客体

(五) 哪些股份减持时适用于《减持新规》?

(六) 因集中竞价持有的股份是否适用于《减持新规》?

(七) 因股权激励所持有的股份是否适用于《减持新规》?

(八) 再融资新规后,非公开定向发行的股份是否适用于《减持新规》?

(九) 减持时,如既有应当受到减持限制的股份,又持有无减持限制股份的混合持股情况,如何认定减持的股份性质?

(十) 股票托管在多家券商时,如何计算减持额度?

四、 减持方式

(十一)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比例有何限制?减持后受让方是否有持有期限制?

(十二)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如何进行信息披露?

(十三)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比例有何限制,减持后受让方是否有持有期限制?

(十四) 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减持,如何进行信息披露?

(十五)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比例有何限制?减持后出让方、受让方继续减持是否受到限制?

(十六) 通过协议转让进行减持,如何进行信息披露?

五、 特别规定

(十七) 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涉及的股份转让,如何适用《减持细则》的规定?

(十八) 投资者赠与股份的,如何适用《减持细则》的规定?

(十九) 科创板询价转让与其他减持方式相比,主要存在哪些区别?

(二十) 科创板询价转让的程序如何开展?

(二十一) 科创板询价转让是否存在其他限制?

2017年5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对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减持的规定予以修订。在本次修订中,扩大了减持的适用范围,细化了减持的限制要求,强化了减持的信息披露。后续,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配套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业务问答,进一步完善了减持业务的制度体系。2019年7月,科创板正式开幕,为便于科创板前股份的退出,上交所后续出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相关指引,开辟了科创板前股份减持新的通道。

 为便于减持业务的开展,本文作者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借鉴了部分司法实践案例,从减持主体、减持客体、减持方式等多个角度,以问答的形式对减持业务中的主要问题予以明确,形成相关指引,供各位证券行业同仁参考、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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