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 供应商
- 征途财税服务(长沙)有限公司
- 认证
- 创业服务热线
- 15608478829
- 法定代表人
- 徐雄午
- 所在地
- 湖南湘江新区麓谷街道麓湖路39号央谷金苑1515、1517号
- 更新时间
- 2024-11-22 08:00
开办过公司的人都知道,不同的企业类型可能会享有不同的地方优惠政策,有些企业可能在注册的时候为内资企业,但是有时候为了公司发展需要,需要把内资企业转变为外资企业,相信很多人不知道转换条件吧,接下来征途财税为大家介绍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的条件:
1、外方的出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2、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3、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关于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属于国家限制项目的,应当取得省级审批机关批准。
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的程序:
1、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应当取得审批机关批准,持《批准证书》和批文,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原登记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和企业档案转交外资企业登记机构。
3、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清人应当持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材料,到外资企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构受理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核驳的决定。对核准的企业,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核发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向内资企业登记机构回转《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并将变更登记资料与原企业登记档案一并归档;对核驳的,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及原企业登记档案退回内资企业登记机构。
以上就是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的条件,有需要的公司领导可以多了解一下这些内容,更多公司注册相关信息尽在征途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