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户外广告牌检测鉴定中心
- 供应商
- 联华检测中心(广东)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3691808987
- 副总
- 姚总
- 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社区第二工业区新艺工业园21号
- 更新时间
- 2024-11-24 20:00
以下情形禁止设置户外招牌:
一、占用**公用设施或各类架空管线设置,或者影响**公用设施正常使用的;
二、不符合交通、消防安全的要求,影响车辆、行人安全,妨碍安全疏散、灭火救援、建筑防排烟的;
三、妨碍他人生产经营或者居民正常生活,影响他人对建(构)筑物合法使用的;
四、利用违法建(构)筑物、违法外立面或附加设施、危房等设置,或者设置后危及建(构)筑物及其外立面或附加设施安全的;
五、在建(构)筑物屋顶或围墙*部设置的;
六、*出建筑女儿墙部位设置的;
七、利用建筑幕墙玻璃、采光玻璃、橱窗玻璃设置且影响其安全的;
八、在墙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b1级的建筑外墙上设置户外招牌的;
九、在经市批准的南京路步行商业街(南京东路区段)以外区域设置大型侧招的;
十、在砖木结构的建筑物外立面上设置箱体式整体结构招牌的;
十一、场地宽度小于5m的区域设置立式招牌的,或设置后单侧行人通行宽度小于4m的;
十二、设置使用动态视频或者音频方式的户外招牌;
十三、 使用室内装饰材料,或者离地2.5m以上高度(部位)使用玻璃、大理石、石膏板等自重大、易破碎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