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条件
- 供应商
- 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5021594806
- 手机号
- 15021594806
- 联系人
- 卢小姐
- 所在地
- 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 更新时间
- 2024-05-05 09:30
商业特许经营行为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被特许人)适用,被
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
动。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理条件:
1. 两店一年(加盟店)证明文件,2个直营店并且持续经营时间超过1年以上;
2. 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自有或者被授权);
3. 提供份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合同)及加盟合同样本、加盟指导手册(特许经营
操作手册);
全程网登,不核查现场;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需要的注意事项 :
1.申请主体和两个直营店 三个地址不能完全一致,执照上要有具体区分
2.加盟店好为个人(一般为个人),并且加盟者要与特许人没有关联,例如加盟者不
能是特许人的法人;
3.新变更地址或增加经营范围必须要满一年才可以申请;
4.两个直营店要有相同销售的产品的经营范围,并且提供直营店的照片,直营店照片中
需要标注直营店企业名称及经营场所展示内容;
未合规办理备案或经营的企业有什么惩罚措施?
特许人未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
令限期备案,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
款,并予以公告。
特许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
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补充材料——材料符合初审出备案号——邮寄纸质材料——出公示
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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