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会的原产地证书规则
- 供应商
- 深圳市海盛达进出口代理有限公司--推广部
- 认证
- 联系电话
- 27442086
- 手机号
- 15676050354
- 联系人
- 李先生
- 所在地
-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南社区东门南路1021号阳光新干线家园C座3009(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06-19 07:00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84号),我国海关自2021年12月1日起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如输上述国家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可申请领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自2021年12月1日起,出口至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的货物需办理原产地证明文件的,企业可向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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