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动漫、音乐如何办理文网文,需要什么条件?
- 供应商
- 武汉中企百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25000.00元每件
- 联系电话
- 13537789778
- 手机号
- 17896095995
- 经理
- 龚经理
- 所在地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7号中商广场写字楼B座13楼1306室
- 更新时间
- 2024-11-19 09:30
湖北动漫、音乐如何办理文网文,需要什么条件?对于动漫产品,相信我们大家都是熟知的,而且现在动漫行业还衍生出来各种周边产品,手办,手游什么的,形成了巨大的市场风口,也使得现在有很多的企业想要从事此行业。但是现在的企业疑问的是,对于动漫产品的生产的话,企业需要具备有动漫作品证书吗?
湖北动漫、音乐如何办理文网文,需要什么条件?
文网文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文网文分为三大类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文化产品,互联网文化单位。涉及这些类型的业务都是需要办理文网文的。也可分为动漫文网文、音乐文网文、艺术品文网文、展览文网文、表演文网文。
其实现在企业所担心的动漫作品证书,就是我们在申请动漫文网文的时候,需要提交的动漫版权。
一些地区在申请动漫文网文或者音乐文网文的时候,是有特定的动漫与音乐版权要求的,同时还有版权数量要求。
同时,办理湖北动漫文网文不单单只是动漫版权,同时还要满足其他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拟计划开展游戏产品业务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9、拟计划开展业务需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10、涉及到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