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务非正常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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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国瑞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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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302636265
- 经理林先生
- 1530263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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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7062357@qq.com
- 负责人
- 林先生
- 所在地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大道6006 号汇峰大厦 406-407
- 更新时间
- 2026-05-06 09:10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2、非正常户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A.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核查,查无下落;
B.如有欠税且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C.纳税人无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或虽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但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无法使其履行纳税义务的,方可认定为非正常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