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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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秦苍代理记账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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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0元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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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经理
- 洪老师
- 所在地
- 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5号云境未来大厦809-812室
- 更新时间
- 2025-03-02 10:30
在企业实务中,我们知道,合伙企业的设立应符合法定条件,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注册,那么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形式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形式
成立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首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