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资注册台湾公司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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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摩高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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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10-58694559
手机号
18911212529
联系人
景女士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2层
更新时间
2024-11-17 08:00

详细介绍

根据“投审会”的要求,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新设国内事业申请步骤为:

(1)投资查询及提供相关服务(经济部投资业务处);

(2)申请核发公司/商号名称及营业项目预查表(设立公司型态:经济部中部办公室;设立商号:各县市政府)。项目应为陆资来台投资正面表列许可之营业项目,申请单位将核发名称及营业项目预查表;

(3)申请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核准(“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检附投资申请书、预查表复印件、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授权书正本等。经审查核准,投审会将核发投资核准函;

(4)汇入投资金额至新设事业筹备处银行账户。经核准取得投资核准函后,才可由境外汇入投资金额;结售新台币时,应持核准函正本向国内银行办理,汇款性质请注明「310m侨外股本投资(大陆投资)」;

(5)申请汇入资金审定(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检附审定投资额申请书、汇入汇款通知书、买汇水单正本及投资事业筹备处银行存折复印件等。经查验相关汇款资料无误,投审会将核发投资额审定函;

(6)办理公司(商号)设立登记:① 设立实收资本额新台币5亿元以上:经济部商业司;②设立实收资本额新台币未逾5亿元:经济部中部办公室、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台中市政府、台南市政府、桃园市政府;③设立商号之申请单位:商号所在地之县市政府;

(7)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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