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病康 显华 疾病防治药
- 供应商
- 四川显华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认证
- 品牌
- 显华
- 功能
- 疾病防治药
- 对象
- 兽药
- 联系电话
- 13909060781
- 手机号
- 13882589395
- 联系人
- 杜显华
- 所在地
-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梅路13号
兔病康
【兽药名称】通用名:磺胺氯吡嗪钠可溶性粉
英文名:sulfachloropyrazinsodium soluble powder
汉语拼音:huang`an lvbin
【主要成分】磺胺氯吡嗪钠、盐酸多西环素、硫酸安普霉素。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粉末。
【药理作用】本品为磺胺类抗球虫毒。其作用与磺胺喹噁啉相似,作用峰期是球虫第二代裂殖体,对第一代裂殖体也有一定作用。但是抗菌作用更强,对禽巴氏杆菌病及伤寒亦有效。主要用于禽、兔、羊球虫病。国外多在球虫病暴发时使用。本品内服后消化道迅速吸收,3—4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并很快经肾脏排泄。
【作用与用途】磺胺内药。用于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敏感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消化道、泌尿道感染及附红细胞体病、如兔大肠杆菌病、巴氏杆菌、绿脓杆菌、魏氏杆菌、球虫等致体温升高、不食、消瘦、肚胀、鼓起、拉稀、出血性腹泻、呼吸困难、咳嗽、喘气;鸡住白细胞虫等病等。
【用法用量】以本品计。混饮:每1l水,兔、鸡1g。混饲:每500kg饲料,兔、鸡用本品100g,连用3日,内服:每1kg体重,兔、鸡10mg,连用5~10日;羊1.2ml(配成10%水溶液),连用3~5日。
【不良反应】标准暂无规定。
【注意事项】1.按推荐饮用浓度连续用不得超过5日。
2.禁用于16周龄以上的鸡群和蛋鸡产蛋期。
3.不得作饲料添加剂长期使用。
【停药期】兔、鸡4日。
【含量规格】100g:10g
【包装规格】100g∕袋
【生产许可证号】(2007)兽药生产证字22085号
【批准文号】兽药字(2007)220852703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有效期】2年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至】见封口处或喷码。
【生产企业】四川显华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创新工业园区金梅路
电话:0825-2622718传真:0825-2622719
邮编:629000网址:www.scxhdwyy.cn
销售热线:0825-2620139技术服务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