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毛毯ukca认证申请办理
- 供应商
- 深圳万检通检验中心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576464303
- 手机号
- 18576464303
- 联系人
- 刘小姐
- 所在地
- 深圳市宝安区固戍一路洪辉科创空间3F
- 更新时间
- 2024-12-27 08:20
适用产品/appliable products
unck认证通知指出若英国无协议脱欧,英国和欧盟市场对某些产品的要求,包括合格评定、标志和标签将会发生变化(不包括汽车、航空航天、药品、医疗器械、化学品、建筑产品以及受国家法规限制的产品)ukca范围覆盖绝大多数原来ce标志管控的产品。
检测介绍/inspection introduction
ukca是英国合格认定(ukconformity assessed)的简称。2019年2月2日,英国zheng府公布了在无协议脱欧的情况下将会采用的ukca标识方案。这就意味着3月29日之后,对英国的贸易将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进行。欧盟的法律和监管将不再适用于英国。ukca认证将代替目前欧盟实行的ce认证,绝大部分产品将纳入到认证范围中。
检测标准/testing standardn
关于ukca标识
1、ukca标识适用于大部分(但非全部)现行ce标识方案的产品。
2、ukca标识的规则基本复制eu的ce标识规则。即:ukca标识也是基于制造商符合性声明的原则。可以基于自我声明做ce标识的产品,同样可以基于自我声明做ukca标识。现有需要第三方nb机构评估后才做ce标识的产品,进入英国需要由英国的zhi定机构做第三方评估了方可使用ukca标志。
3、ukca标识的产品仅适用于英国市场。现行需要ce标识的产品进入欧盟市场仍继续使用ce标识。
4、ukca标志的使用规则和ce标志一样:即, 必须由制造商或者其代表标在产品上, 不小于5mm, 保证清晰可见,必须基于全套技术文档和ukdoc且随时可出示给当局机构。
英国将会自行推出新合格标志ukca(代表已获英国合格评定),目前在ce认证范围内的产品都将在ukca认证范围内。新标志(ukca的标准式样)等待英国国会通过后将会取代欧盟使用的ce产品标志。
ukca标志的使用
1大部分(但非全部)现时已纳入ce标志的产品, 将纳入新ukca标志的范围。
2新ukca标志的使用规则与当前ce标志的使用规则一致。
3如果英国不达成协议就脱离欧盟,英国zheng府将通知一个有时间限制的阶段。如果产品在2019年3月29日截止前已经完成生产和符合性评估,制造商仍然可以在限制期结束前使用ce标志在英国市场上销售产品。
4如果制造商产品计划由英国符合性评估机构执行第三方符合性评估,且未将资料移至欧盟认可机构,在2019年3月29日后,产品进入英国市场需要申请ukca标志。
5ukca标志将不会在欧盟市场上得到认可, 目前需要ce标志的产品将继续需要ce标志在欧盟销售。
ce标志的使用
英国合格评定机构评定的产品ce标志
如果英国没有达成协议就离开欧盟,英国合格评定机构进行的合格评定的结果将不再在欧盟得到认可。这意味着,如果想在欧盟销售产品,制造商必须让欧盟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对其产品进行评估和标识。制造商也可以在英国离开欧盟之前,安排将评估转移到欧盟认可的机构。
在英国继续使用ce标志
1.2019年3月29日前在英国市场销售的商品,制造商不需要做任何事情
2.2019年3月29日后,制造商仍然可以销售根据欧盟法规要求制造和评估的产品,使用ce标志,并在英国市场上销售。
这将有一个有时间限制的阶段。在此期限结束前,英国zheng府将与业界协商并提供通知。
3.2019年3月29日后,将带有ce标志的产品投放到英国市场,制造商需要确保这些货物:
a.符合欧盟法规设定的基本要求
b.接受有关的合格评定程序(如有需要,包括由欧盟认可机构进行)
c.展示相关的欧盟合格标志(例如ce标志)
d.附有技术文件或其他记录,以及欧盟的符合性声明或证明(英文)
在限制期限内,在英国和欧盟市场销售产品时,制造商仍然可以使用基于一致性自我声明的ce标志。
2019年3月29日后,以下产品在英国市场销售将不可以继续使用欧盟规范及符合性标志:
1.汽车(车辆型式认证)
2.航空航天(航空安全)
3.医药产品(批量测试药物;药品、医疗器械和临床试验;药品、医疗器械和临床试验的进一步规范;提交医疗产品的监管信息)
4.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器械和临床试验;提交医疗产品的监管信息)
5.化学品(管理化学品、化学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
6.受国家法规管制的物品(非协调物品)
ukca doc
ukca doc与ce doc的要求类似, 需包含以下内容:
造商或英国授权代表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产品的序列号、型号或类型标识
适用的英国法规(非欧盟法规)
适用的英国标准(非欧盟标准)
声明对产品的符合性承担完全的责任
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的详细信息(适用时)
签字人的姓名、职能及签名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