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关税政策
1、政策条文 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分两个阶段实施零关税政策。阶段即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外,实行“一负三正”“零关税”清单管理。对实行“零关税”清单管理的货物及物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Ø 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
Ø 对岛内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运营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
Ø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者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
Ø 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第二阶段即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2、政策解析
海南自由贸易港“一负三正”零关税政策下进口原辅料、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将对企业生产经营形成极大利好。目前,海南自由贸易港首张“零关税”原辅料清单已正式对外发布,未对珠宝原料进口加工企业形成政策性利好。 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负面清单未出台,高附加值珠宝原料进口加工设备如切割机等预计将不被纳入“负面清单”即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政策性利好,目前我国珠宝原料加工企业设备进口需缴纳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以切割机为例,切割机进口需缴纳10%的关税和13%的增值税)。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负面清单的出台可极大降低企业由购买进口设备产生的经营成本,将对高附加值珠宝原料进口加工企业形成一定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