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士DJM12-55胶体电池12v55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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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力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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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士
免维护蓄电池
55Ah
蓄电池
北京
12v55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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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
仝海山
所在地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西大街85号2层210
更新时间
2024-01-31 15:47

详细介绍

1).充电时间是指在0.25c10(a)以下定电流充电,充电过程中蓄电池的端电压达到上表的充电电压后的充电时间;

2).超过表内时间后,如果继续充电就会造成过充电,缩短电池的寿命;如果充电时间偏短会因充电不足而达不到规定的容量。

3).对电池进行容量测试,建议按照循环的充电方式充电。



4.4充电中的注意事项

²     如果充电末期充电电流超过0.05c10a,可能对电池外观和寿命造成**性的损坏,请特别注意充电电压。

²     循环使用时,为防止过充电,建议安装定时器或采取完全充电后自动转为涓流充电的方式。

²     当环境温度不是25℃时,应对设置电压进行温度补偿,计算公式:u修正=u25℃-k×(t实际-25)(t实际—环境温度,k—温度补偿系数)

²     蓄电池充电终止的判断依据

²     一般情况下,当蓄电池充电达到下述条件之一的,即可视为充电终止。

1)、充入电量不小于放出电量的1.2倍。

2)、充电后期充电电流小于0.005c10a(c10=电池的额定容量)。

3)、充电后期充电电流连续5小时不变化。




贮存温度



补充电时间间隔



补充电方法



不到20℃



每9个月一次



a)用2.30~2.40v/单体定电压,限电流0.25c(a)充电10~16小时

b)用0.1c(a)进行定电流8~10小时

两种方法可任选一种



20℃~30℃



每6个月一次



30℃~40℃



每3个月一次




注:电流值中c指电池的额定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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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容量放电测试

一般情况下在对蓄电池进行定期容量测试时,可选择以下几种容量测试方法。

²       离线式测量法


a)    将蓄电池组充满电后脱离系统静置1小时,在环境温度为25±5℃的条件下采用外接(智能)假负载的方式,采用10小时放电率进行放电测试。

b)    放电开始前应测量蓄电池的端电压、环境温度、时间。

c)    放电期间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端电压、放电电流、室内温度,测量时间间隔为1小时,放电电流波动不得超过规定值的1%。

d)    放电期间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端电压及室温,测量时间间隔为1小时。在放电期末要随时测量,以便准确确定达到放电终止电压的时间。

e)    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即为蓄电池组的容量。蓄电池按10小时率放电时,如果温度不是25℃时,则应将实际测量的容量按照下式换算成25℃时的容量ce:



ce=cr/﹛1+k(t-25℃)﹜------------------------(a)



式中:t—放电时的环境温度

k—温度系数(10h率放电时 k=0.006/℃;3h率放电时 k=0.008/℃;1h率放电时 k=0.01/℃)

f)放电结束后,要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充入电量为放出电量的1.2倍以上。

²       在线式测量法



a)     在直流供电系统中,调整整流器输出电压至保护电压(如46v),由蓄电池对实际负荷供电,在放电中找出蓄电池组中电压*低、容量*差的一只蓄电池作为容量试验对象。

b)     打开整流器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等蓄电池组充满电后稳定1小时以上。

c)     对a)中放电时找出*差的那只蓄电池进行10小时率放电试验。放电前后要测量记录该蓄电池的端电压、温度、放电时间和室温。以后每隔1小时测量记录一次,放电快到终止电压时,应随时测量记录,以便准确记录放电时间。

d)     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即为蓄电池组的容量。如果室温不是25℃时,则应按照(a)式换算成25℃时的容量。

e)     放电试验结束后,用充电机对该只蓄电池进行补充电,恢复其容量。

f)     根据测量记录数据绘制放电曲线。

 



²     核对性放电试验法

为了能随时掌握蓄电池组的大致容量,进行核对性放电试验是必要的,其方法是:



a)    在直流供电系统中,调整整流器输出电压至某保护电压(如46v),由蓄电池对实际通信负荷供电。蓄电池组放电前后要测量记录每只电池的端电压、温度、室温和放电时间。放出额定容量的30-40%为止。

b)    放电结束后,要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充入电量为放出电量的1.2倍以上。

c)    根据测量记录的数据绘制放电曲线,留作以后再次测量时比较。



说明:

(1)对于ups系统的蓄电池组,不建议采用离线式测量法进行容量测试。

(2)进行在线式测量法和核对行容量试验时,对于本身具备蓄电池放电测试功能的ups设备,需要开启蓄电池放电检测功能对蓄电池进行放电试验。对于没有该功能的ups,需要关断其交流输入,进行放电试验。


充电参数

²       充电电压:2.40~2.50v/单体(25℃)(建议设置为2.35v/单体)

²       *大充电电流:0.25c10

²    温度补偿系数:-5mv/℃.单体(以25℃为基点)

²    充电电压变动范围为±0.02v/单体


理士DJM12-55胶体电池12v55Ah固定性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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