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小规模什么情况下需要转一般纳税人?

供应商
京企行(北京)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认证
报价
500.00元每个
联系电话
13240772840
手机号
13240772840
经理
刘新颖
所在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国际大厦5号楼6层609
更新时间
2024-12-05 08:21

详细介绍

北京公司小规模什么情况下需要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连续12个月开票累计500万需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也就是说,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应税销售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小规模就必须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北京公司小规模什么情况下需要转一般纳税人?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相关产品
松下plc 需要 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 膜下滴灌 低价转让 北京公司 厂房转让
微信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