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详细资料清单
- 供应商
- 厦门市登尼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厦门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 联系电话
- 0592-5330525
- 服务热线
- 18046280349
- 企业法人
- 陈扬眉
- 所在地
- 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1号新景中心A栋2606单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成都义乌东莞南昌泉州海南及海外马来西亚等分点均可)
- 更新时间
- 2024-06-07 14:23
厦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详细资料清单。
一、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需要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比如编剧、导演、摄影、美工、主持人五类等)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5、股权追溯无外资。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司章程(带工商查询章);
3、法人身份证、法人简历、一寸照片一式三份;
4、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5、三名广播电视人员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以及简历;一寸照片各三张;
6、场地证明文件(租赁凭证以及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彩色扫描件以及租赁合同)。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部门为注册所在地广电局,不同地区办理要求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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