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代办费用,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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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与城(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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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0元每件
- 品牌
- 申与城
- 服务
- 一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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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1959002
- 经理
- 陶明星
- 所在地
-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699号1407-1408室
- 更新时间
- 2024-10-26 09:13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代办费用,审批时间
《申与城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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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三)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四)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1、申请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齐全、规范、有效,法律文书应完整、正确、有效,送达文书和归档应及时、准确、材料完整。
2、告知应及时、准确、全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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