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海南自贸港法》、《总体方案》 及后续细化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类:
1.鼓励类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内容: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件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适用企业:企业包括在海南自贸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主营业务为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产业项目,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
2、三大产业境外投资免税政策优惠内容: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适用企业:企业需要在海南自贸港注册;企业所从事的产业应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产业。符合该政策的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可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3、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摊销政策优惠内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次性扣除(不超过500万)、加速折旧/摊销(超过500万)翻企业:企业需在海南自贸港注册。设立在自贸港实行查账征收的二级分支机构及非居企业机构、场所亦可以享受-次性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政策。
详情可以咨询合泰企业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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