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收购 认证机构的设立条件
- 供应商
- 北京中财国商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
- 认证
- 地点
- 北京
- 特性
- 认证机构
- 特点
- 收转
- 联系电话
- 17710232777
- 全国服务热线
- 13681454772
- 股东
- 闫女士
- 所在地
- 朝阳区光华路22号光华路SOHO一期2单元1607
- 更新时间
- 2024-06-08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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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二)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三)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四)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
(五)认证机构董事长、总经理(主任)和管理者代表(以下统称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相关规定要求,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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