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利兹公司税务申报
根据2018年第24号《国际商业公司法》修正案中提到的条款:
成立日期为2017年10月17日之后的公司,需要在2021年9月31日之前提交年度税务申报表。
成立日期为2017年10月16日或之前成立的公司,需要在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年度税务申报表。
如公司同时符合如下条件,可以申请免税证明,无需做税务申报:
a) 公司是良好的存续状态;
b) 公司的管理或者控制权不在伯利兹;
c) 公司在伯利兹没有常设机构或相关活动;
d) 公司受益人不在伯利兹;
e) 公司已经申请税号(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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