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经营运营合格证解读
- 供应商
- 适航认证服务(南京)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5951995053
- 服务热线
- 15951995053
- 客户经理
- 徐经理
- 所在地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水长街29号
- 更新时间
- 2024-11-24 07:16
四、旧版《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运营合格证》仅载明“航空器代管”项目的通航企业无需换证。企业持有的旧版《通用航空经营运营合格证》在运营合格证载明的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但自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失效。依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民航地区管理局无需再对持有旧版《通用航空经营运营合格证》且仅从事“航空器代管”业务的企业实施市场监管。
若当面送达新版运营合格证,企业应同时交还旧版运营合格证原件。若是邮寄送达,企业应于收到新的运营合格证后15日内交还旧版运营合格证原件。
及存量无人机企业,自2022年起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已于2020年7月29日经第二十四次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