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攻略(流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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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红树湾壹号1805
- 更新时间
- 2024-06-23 09:30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可以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涵盖的业务内容可以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其办理对象是: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销售期刊,杂志,音像,电子期刊,例如:网上和实体书店业务、淘宝书店等;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料
1、法人手机、座机、邮箱 ;
2、是否经营网店(有网店需要提供网店名称、网店首页截图,没有无须提供);
3、营业执照扫描件;
4、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公司员工数量;
6、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手机号 ;
7、场地证明(要求实际场地,会现场核查场地真实性,深圳除了南山区不需要有实体书店,其他区域都需要需要有实体书店)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
(1)场地为自有产权的,提供房产证;
(2)租赁场所的,提供经租赁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凭证》;
(3)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可提供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但需要向上追溯租赁关系至产权人,需要提供:申请人的租赁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向上追溯的所有层级租赁关系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4)租赁合同承租人须为申请单位,若承租人是公司的法人或股东的,还需补充提供该承租人将该场所提供给申请单位使用的声明,其它情况,申请单位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租赁合同到期时间距申请日期至少3个月以上。
(6)场所用途须为办公或者商业,厂房改造为办公用途的,须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将该厂房改变为办公用途的证明文件。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常见问题
1、出版物经营零售许可和出版物批发许可二者有什么区别?
答:出版物经营零售许可和出版物批发许可是同一资质,只是经营范围不同。
2、报刊亭售卖报纸、期刊需要申请出版物零售许可证吗?
答:需要,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户经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否则属于非法经营会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
3、公司有出版物经营批发许可证,可以零售和批发业务都开展吗?
答:开展零售还是批发业务是根据许可证的范围决定的,许可范围为批发,则可以开展批发业务。
4、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以开展哪些业务?多用于哪些行业?
答: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申请设立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出版单位申请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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