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文为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文网文许可证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业务发展报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文网文许可证变更
变更注册地址
一、原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公司、文网文公司、申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变更申请报告(加盖公司公章);
3、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要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4、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证》;
5、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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