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文尼亚分公司注册规定

供应商
北京摩高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认证
手机号
18911212529
联系人
景女士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2层
更新时间
2024-06-28 08:00

详细介绍

外国公司必须通过在斯洛文尼亚注册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开展母公司业务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分支机构代表母公司,母公司对分支机构负责,在商业交易中必须标明母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外国公司必须指定代理,该代理不需拥有斯洛文尼亚永居权。


分支机构必须通过公证人员在官方指定的法院注册。向法院提交的申请表必须包含分支机构业务范围、代理情况、母公司注册复印件、董事会决定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公证复印件、上一财年母公司经营报告。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必须按时提交年报。斯洛文尼亚法律区分欧盟公司分支机构和第三国公司分支机构。如果遵照欧盟国家法律,欧盟公司分支机构可以提交母公司年报。根据《公司法》修正案,第三国分支机构只有报告遵照欧盟指令76/660/eec和83/349/eec的情况下,才可提交母公司年报。否则,分支机构必须制定并公布符合要求的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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