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基金会对理事要求是什么?
- 供应商
- 御安汇诚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99.00元每个
- 基金
- 1
- 基金会
- 1
- 北京
- 1
- 联系电话
- 000-18611186873
- 手机号
- 17682468680
- 邮箱
- 528555344@qq.com
- 联系人
- 孟令玺
- 所在地
-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1号楼14层2单元1402室
- 更新时间
- 2022-08-11 17:42
基金会是一些社会人士组建的公益组织,通过基金会这个平台,人们可以以资金募集、物资捐赠等形式帮助特定的弱势群体。我国向来倡导传统美德的传播,慈善事业因为是传达真善美的组织,是受我国政策鼓励的,但为了避免企业出现通过基金会成立去实现这种可能,民政部对基金会成立流程及条件是有比较高的要求的。
基金会正式成立并取得登记证书后,可以根据规定,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基金会,可以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此外,基金会也可以根据下发的《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向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
成立条件及所需资料。
l.需要:l个理事长,l个副理事长,3个理事,l个监事,l个秘书长,
2.产权证、房租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及住所证明房产用途为商用或者办公
3.理事长就是法人、捐赠人就是发起人可以是多个确认发起人是谁可以是个人或单位
4.原始注册资金800万
5.理事长、秘书长不能是任何一家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6.所有人员都不能是单位的任职人员或退休人员
7.所有人员提供一寸照片及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