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测绘资质办理常见问题和所需的材料
- 供应商
- 首税(天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5522039035
- 手机号
- 15522039035
- 经理
- 杨宇
- 所在地
- 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滨江道与大沽北路交口南侧汇金中心1号楼-大沽北路65号,1-1804(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2-08-09 09:37
大地测量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工程测量 互联网地图服务 海洋测绘 ,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编制 , 测绘航空摄影 ,不动产测绘导航电子地图
建筑工程总承包 电力工程总承包 ,公路工程总承包 机电工程总承,地基基础工程 电子智能化工程 ,装修装饰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城市道路照明 建筑幕墙工程 ,防水防腐保温 消防设施工程 ,机电安装资质 环保工质资质 ,通信工程资质劳务分包资质,
申办天津的测绘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具有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具有健全的技术、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申报测绘资质申请书;
质量检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有关质量管理情况的说明(测绘作业过程中质量控制、检察、验收情况)。
需要提交的材料除以上之外还应拥有以下材料:
符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独立的法人单位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查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转制的企业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批准转制的文件;
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企业法人需提供验资报告。
以上就是天津申办测绘资质的具体流程和材料,如有需要帮助的请电联!sstj
一、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本标准中各范围划分为若干子项。
二、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标准要求。
三、本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是指承担测绘项目的高限量。
四、本标准中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低限量。
五、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标准中乙、丙、丁级的人员规模、仪器设备数量要求。调整后的地方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的高一等级考核条件,也不得低于本标准的低一等级考核条件,不得修改范围及子项、考核指标和作业限额,不得突破通用标准的规定。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六、本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2]
通用标准
一、主体资格
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技术人员
1.本标准所称技术人员,包括测绘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技术人员。
测绘技术人员,是指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地球信息、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的技术人员。
测绘相关技术人员,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的技术人员。
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测绘相关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术人员,可以计入相应类别人员数量:
(1)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技术任职资格;获得测绘及相关博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获得测绘及相关硕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技术岗位工作8年以上;测绘及相关大学本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技术岗位工作10年以上。
(2)中级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中级技术任职资格;获得测绘及相关博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获得测绘及相关硕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测绘及相关大学本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测绘及相关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技术岗位工作7年以上;获得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职业资格(但不得超过2人)。
初级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初级技术任职资格;测绘及相关大学本科毕业;测绘及相关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技术岗位工作2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中专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技术岗位工作4年以上。
注册测绘师,是指经过考核认定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并依法进行注册的人员。注册测绘师可以计入中级技术人员数量。
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范围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
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人员和兼职人员,不得计入技术人员数量。
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注册测绘师数量应当达到本标准的考核要求。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满5年后,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也应当具备相应数量的注册测绘师,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未取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他测绘从业人员,应当通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仪器设备
按各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所有权非本单位的、报废的、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计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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