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注册2年或以上,注册资本为10万元或以上的企业单位。
2、企业过往的经营没有违规违法行为记录,非即将关、停企业,近2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
3、企业及法人在银行融资dai款无不良信用记录。
4、非医药行业外的所有行业企业单位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填写并提交《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电子档到服务站,再由服务站(中山铭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转发至协会信管中心。
2、申报企业打印《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纸质材料,每页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提交到服务站或直接寄送协会信管中心
说明:电子档申报材料先提供用于评审,纸制审报材料从提交电子档申报材料之日算起,一个月内提交到信管中心,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协会备案,一份用于商务部信用办公室复核及备案。
3、信管中心初审
说明:信用管理中心对申报企业申报资格认定,及其信用初审工作,初审时间为3-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