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泉州莆田福州龙岩漳州出口食品企业备案技术服务

供应商
福建省鑫鼎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13306039715
手机号
15259245875
联系人
王要志
所在地
厦门思明区银河大厦1907;集美区软件园三期A01-803;泉州市丰泽区农机大厦602;龙岩新罗区,漳州芗城区
更新时间
2023-12-01 06:50

详细介绍

厦门泉州莆田福州龙岩漳州出口食品企业备案技术服务

事项名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二)海关总署第249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令)

(三)《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

(四)《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182号)

(五)《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实施机构

主管海关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三个工作日(需要补充或者更正的除外)

结果名称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号

结果样本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办理)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从事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

(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过程持续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进口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记录档案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出口食品追溯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相关记录应当真实有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申请材料

填写完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可在网上系统下载)正本1份原件(现场纸质版、网上电子版)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样表).docx

办理流程

(一)申请备案。

1.申请人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递交材料。

2.主管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

(二)备案变更。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企业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发证海关递交申请材料,原发证海关对申请变更内容进行审核。变更申请材料齐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的,准予变更。

(三)备案注销。

申请人需要注销《备案证明》的,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后,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事项流程图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理现场次数1次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出口食品企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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