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申请、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
- 供应商
- 北京中益祥和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品牌
- 中益祥和
- 产地
- 北京
- 型号
- 无
- 联系电话
- 15321335882
- 手机号
- 15321335882
- 经理
- 李经理
- 所在地
- 北京市通州区,朝阳区,丰台区,海淀区均有分部-承接全北京各区业务
- 更新时间
- 2024-11-17 08:30
近效期商品管理:
1、对库存医疗器械有效期进行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禁止销售,放置在不合格品区,然后按规定进行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
2、效期产品的医疗器械直接影响到该产品的使用效果,因此在采购入库验收、仓贮、出库复核销售及售后服务中都必须注意,在所有记录表格中都必须明显记录其效期起止日期。
3、采购时注意是否近失效期产品,入库时认真填写,并按先进先出原则,认真做好保管,货位卡特别注明,填写效期催销表,销售时,告知消费者注意事项,并做好售后服务。
4、近效期产品在货位上应有近效期标志或标牌。设置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产品近效期自动报警程序。
5、有效期不到6个月或特殊期产品有效不到2个月的产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如遇 特殊情况,需经业务经理签字说明后方可验收入库。
6、对于近效期产品,仓库应按月填报“效期商品管理记录表”,分别上报给质量管理部及综合业务部。
7、有效期产品的内外包装破损不得销售使用,应视为不合格商品,登记后放置于不合格区。
8、对所有商品应根据企业销售情况限量进货。
9、本企业规定产品近效期含义分为:
a)距产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6个月的产品; b)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为: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