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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体户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可以。
个体工商户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若已达起征点怎么办?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第六条规定:
“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月实际经营额达到起征点,应当在纳税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缴纳税款。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连续三个月达到起征点,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提请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
定额执行期的期限是多少?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
“ 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但zui长不得超过一年。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zui后一个纳税期。”
定期定额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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