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合伙企业注册)

供应商
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认证
手机号
13670275609
经理
李小姐
所在地
深圳,珠海,海南,宁波,共青城均设有办事处
更新时间
2024-09-06 08:00

详细介绍

合伙企业直接按照合伙企业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接分配穿透至法人合伙人以及自然人合伙人:

1.法人合伙人

法人合伙人,无论是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 还是”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均征收企业所得税, -般税率为25%。

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必须是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緋间接投资,如果居民企业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的分红,没有免税优惠,要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2.自然人合伙人

自然人合伙人,要缴纳两类个人所得税,-是”经营所得”, 另是“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收到出资款否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无需缴纳。


合伙企业注册、合伙企业地址变更,代理记账,返税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微信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