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塞尔维亚公司的税收优惠

供应商
北京摩高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认证
手机号
18911212529
联系人
景女士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2层
更新时间
2024-06-16 08:00

详细介绍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可以从实现应税所得的年度开始享受免征10年所得税的优惠: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前的、进行中的投资不视为固定资产),或由其他人向企业投资固定资产, 投资的金额超过10亿第纳尔;在投资期间额外雇佣100名以上的员工,且为无限期合约。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在免税期内雇佣的员工,必须在整个免税期内留用。


2、与特许经营权相关的投资,允许企业5年内免征公司所得 。


3、从事职业培训、职业康复和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可根据上述员工占企业总员工的比例免征公司所得税。


4、对以租赁方式开展基础设施项目的大型投资,免征5年的公司所得税。


5、对固定资产投资达800万欧元,投资期内新增就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外资企业,免征10年公司所得税。对投资不足800万欧元的外资企业给予按比例抵扣减税优惠。外商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可作为免税额度抵扣应纳所得税(称为免税抵扣额度),但该免税抵扣额不能超过外商当年应纳税额的50%。免税抵扣额度可结转,结转年限长为10年。对特定领域的外资实行高额免税抵扣办法。免抵额度可达外商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0%。免抵额可结转,结转年限长为10年。


6、对中小企业给予免税抵扣优惠。抵扣额度比例为企业当年投资总额的40%,但免抵额不能超过其当年应交税额的70%。免税抵扣额度可结转,结转年限长为10年。


7、企业可以提高其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在规定的折旧率基数上再提高25%。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的优惠政策于环保、科研、教育、人力资源培训及计算机硬件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


8、企业的退税税金损益可以结转,并可冲减企业未来10年期内的税前利润额。


9、对租赁经营实行免税。对投资租赁经营的企业,在其经营的前5年给予全免税的优惠。


以上资讯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国别投资税收指南课题组《中国居民赴塞尔维亚共和国投资税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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