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注册管理人员要求

供应商
北京摩高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认证
手机号
18911212529
联系人
景女士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2层
更新时间
2024-06-11 08:00

详细介绍

设立离岸公司,大部分地区对管理人员(董事)要求都比较简单,但是比如有一个特许的注册代理人,我们举例说一下对管理人员的要求:

(1)百慕大。海外公司的董事不得少于两人。公司可以任命(a)两名董事,或(b)一名秘书和一名董事,或(c)一名秘书和一名常驻代表,他们必须是常驻于百慕大的个人。上市公司只需要委派一名常驻代表。不允许法人担任公司董事。海外公司还必须任命一名总裁和一名副总裁,或者任命一名董事长和一名副董事长。

(2)英属维尔京群岛。国际商务公司至少要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不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居民。允许法人担任公司董事。没有任命某一管理人员的明确要求。国际商务公司必须有一家特许注册代理机构。

(3)开曼群岛。海外公司至少应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不是开曼群岛居民。允许法人担任公司董事。海外公司必须按章程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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