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销售合同大使馆双认证

供应商
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认证
报价
642.00元每份
菲律宾
使馆认证 使馆加签
手机号
15219466544
经理
林先生
所在地
深圳市罗湖区布心村38号3楼320室
更新时间
2024-09-22 08:06

详细介绍

 

菲律宾销售合同大使馆双认证不知去那办理?;深圳市杰鑫诚信息有限公司多年加签经验;提供多种操作方案;为您排忧解难!期待您的来电!

1.国内领事认证中的“单认证”

所谓国内领事认证中的“单认证”,是指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拟送往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文书使用国告知,无需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这通常被叫做“单认证”。

2.国内领事认证中的“双认证”

所谓“双认证”,是指我国涉外公证或商业文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这通常被叫做“双认证”。

3.如何知道要办理单认证还是双认证

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有关驻华使领馆和文书使用国的要求办理单认证或双认证。

可申办大使馆认证的文件:

  1、经由贸促会或商检局(法检产品由商检局认证)认证的通关结汇用的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ci、价格单、装箱单、检验证(健康证、分析证、无放射证等)、品质证书、提单、各类运输证明、屠宰证书等。

  2、不属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业合同、协议书、委托 代理证书、授权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资本证明以及业务证明等(须经中国贸促会做成证明书,然后交外交部和驻华 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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