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现在还能办理个体户核定征收吗?(深圳个体工商户税收优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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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3-11-04 00:00

详细介绍

这两年核定征收的政策正在收紧,很多有税收筹划需求的客户也陷入了两难。一方面是迫切的需求,一方面是不明朗的政策。所以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核定征收的政策文件依据,帮助大家决策。

政策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法律依据,规定了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政策文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了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政策文件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

文件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3.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法规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政策文件四:深圳税务局核定通知单

申请核定征收通过后,税务局会下发加盖公章的核定通知单,明确应税所得率5%,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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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体户核定、湖北个体户核定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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