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私募基金注册有哪些条件及要求?
一、深圳私募基金注册地址要求
深圳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要求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须保持一致,目前不受理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的挂靠企业,也就是说不可以异地经营。
二、深圳私募基金注册资本及首期实缴资本要求
(1)必须同时写清楚注册资本和首期实缴资本;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首期实缴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首期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1年内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出资;
(4)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
(5)实缴完成后需提交验资报告。
三、深圳私募基金注册投资人要求(公司股东或合伙人)
(1)申请时需要注明各股东份额,股东份额不确定则无法申请;
(2)若股东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请注明登记编号(例:p1234567);
(3)若股东为上市公司,请注明证券代码;
(4)两个或以上股东(合伙人)的,按出资金额从大到小排序;
(5)若股东为个人的请填写身份证号;若合伙企业请写清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四、深圳私募基金注册股东背景要求
(1)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为法人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企业并购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
2、经认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中yang企业、地方国资企业、持牌金融机构等组织;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000万元,税收不低于600万元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管理资金规模(实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外投资机构;
3、在税务、工商,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自然人:
1、应当具有8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或与所投行业领域相关的工作经验;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具有5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或与所投行业领域相关的工作经验;
3、自然人股东需承诺3年内不对其股权结构进行商事信息变更。
五、深圳私募基金注册经营范围要求
证券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六、拟设机构拟任高管要求
拟任法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或风控负责人等高管及简历
备注:
1.zui近5年没有因重大刑事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2.具有5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4.签署至少履职3年以上承诺书。5.提供至少5位包含基金经理、风控(合规)、交易员、行业研究、行政相关人员的简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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