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创立天津北京慈善基金会?申请注册北京天津慈善基金会有哪些规定?
- 供应商
- 北京首税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8518660989
- 联系人
- 常先生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新华国际广场D座913室
- 更新时间
- 2024-09-20 07:13
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机关,具体办事机构是其下设的民间组织管理局。如申请注册部级基金会,则需要到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完成注册流程。
如申请注册其他级别基金会,则需要到相应的省、市、县级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完成注册流程。
2018年,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陆续开通了基金会登记线上审核制度。如需申请成立基金会,可在完成前期咨询、核名后,于线上递交注册申请。线上注册入口可通过所在地民政部门查询。
慈善基金会名称要求:
1.基金会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基金会”字样结束,公募基金会的名称可以不使用字号;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3.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应当冠以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冠以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的,可以同时冠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4.非公募基金会的字号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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