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

供应商
金雨天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认证
手机号
16601216314
联系人
王亚海
所在地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9号201室(集群注册)(注册地址)
更新时间
2024-09-08 07:30

详细介绍

核定征收须知核定征收办理流程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同于有限公司,它不具备法人资格,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只需要交增值税和附加税

还有个人经营所得,但是这些税率也是低于普通的有限公司,所以现在很多老板都愿意成立个独公司,它可以为企业降低赋税

一、案例说明一般人(总收入500万,有400万进项,消化100万利润)

北京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服务业一般纳税人(下称a公司),年收入在500万,

可计算的各项运行成本和费用在400万,利润100万。

成立山东xx企业管理中心(下称b公司),并把相同的业务通过b企业来操作。

二、纳税对比:

1、a公司正常交税:

增值税: 100万*13%=13万

附加税:13万*12%=1.56万

企业所得税: (100万-13万-1.56万)*5%=4.27万

股东分红:(100万-13万-1.56万-4.27万)*20%=16.23万

税款合计13万+1.56万+4.27万+16.23万=35.06万


2、b公司成立后所产生税款

增值税:100万*1%=1万

附加税:1万*12.5%=1250元

企业所得税:0(个人独企业不需要交)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应纳所得额:100万*10%(核定额)=10万

生产经营所得税:10万*20%(对应阶梯表第三阶梯)-10500(速算扣除数)=9500元

税款合计:1万+0.125万+0.95万=2.075万元


3、b企业把100万开进来后,a企业需要交的税

增值税:100万*(13%-1%)=12万

附加税:12万*12%=1.44万

税款合计:12万+1.44万=13.44万

a公司+b公司税金合计=13.44万+2.075万=15.515万(税收筹划后)


4、分析:b企业成立后节约税款为:35.06万-15.515万=19.5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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