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阳光蓄电池A412/50F10储能系列

供应商
北京泰达蓝天电源设备有限公司
认证
品牌
德国阳光
型号
A412/50F10
类型
免维护蓄电池
联系电话
13716151989
全国热线
13716151989
经理
王经理
所在地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西大街85号2层219
更新时间
2024-06-15 10:15

详细介绍

德国阳光蓄电池a412/50f10储能系列
均衡充电的程序:先用i10电流对蓄电池组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2.30~2.33)v×n,将自动或手动转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减小到0.1i10时,可认为蓄电池组已被充满容量,并自动或手动转为浮充电方式运行。

要注意在高压市电停电频繁会引起德国阳光蓄电池组恶性循环,造成容量早期损失。

由于德国阳光蓄电池的占地少、无酸雾污染,减少维护工作等突出优点,因此被大范围的使用。

对于有些地区会面临停电过于频繁的状况,要知道对于停电时间越长电池放电深度就越深,市电来电后需要充电时间会更长,电池容量尚未充足市电又停电,造成电池组更深度放电,形成恶性循环。

电池组亏电情况愈来愈严重,市电频繁停电,电池容量就不易充足,长期下去电池组就出现了容量下降早期损失、寿命终结。 
对于德国阳光蓄电池新供电电压达不到额定可能是由电池连接错误引起。德国阳光蓄电池在安装电池时,不同规格、不同批号的电池不要混用。


蓄电池需经常检查的内容如下:

一、端电压;

连接处有无松动、发热、腐蚀现象(应及时清理,做好防锈措施);

电池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

极柱、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逸出(结霜现象)。

二、 初次使用

  密封电池在使用前不需进行初充电,但应进行补充充电。补充充电应采用限流恒压充电方法,充电电压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电池存放不超过半年,环境温度25℃时)补充充充电的电压和充电时间如下:

单体电池电压(v) 充电时间(h)

2.23 2~3天

.30~2.33v 1~2天

在其它温度条件时充电时间应适当调整。如环境温度在10~20℃之间,则充电时间应加倍,如环境温度高于25℃则充电时间应缩短。

三、浮充电压

当环境温度为20~29℃时,蓄电池浮充电压平均每个单体电池为2.23伏,不同温度范围可按下列标准确定浮充电压:

环境温度(℃) 浮充电压(v)

0~9 2.29

10~19 2.26

0~29 2.23 30~39 2.20

均充电压

蓄电池的均充电压可设定为2.30~2.33v/只,具体要求如下:

浮充电压有一只以上低于2.18v/只,处理方式是电池放出50%左右容量后,建议在手动均充情况下,充电2~3天,如仍不可恢复,请联系我们;

放出20%以上额定容量时,要自动均充;

10周自动均充一次;

自动均充时间设定为15h。

五、 其他

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再充电,以免因搁置时间太长,不能恢复容量。

电池应避免用过大或极小电流放电,放电电压不得低于蓄电池终止电压,避免深度放电。

在正常使用的电池不得打开安全阀,以免影响电池的安全可靠性。


德国阳光蓄电池A412/50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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